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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陈胡文化研究会章程(试行)草案
作者:中华陈胡文化研究会 发布时间:2013-09-27 20:41:18 浏览次数:6247中华陈胡文化研究会章程(试行)草案
2、制定或修改本会章程,审议本会工作规划、工作总结; 3、确定重要议案,审议本会财务预算和决算; 4、审议陈胡在文化研究平台中发展的项目 5、决定会议终止事宜。 2、代表本会参与重要社会活动或仪式; 3、开展文化研究、产业发展和筹资工作; 4、决定重要事项及规划的贯彻实施; 5、对违纪、违法会员代表及本会干部作出调查处理决定; 6、负责项目财务收支审批。 2、草拟对内、对外文件; 3、协调各部门工作; 4、贯彻执行并检查议案落实情况; 5、筹办各种会议; 6、接待贵宾和来客; 7、担当本会对外发言人; 8、审批和管理会员; 9、日常财务支出审批。 2、严格按国家《会计法》和《会计制度》执行款项的收支管理; 3、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帐,管好资产。 2、负责文化信息资料的收集、交流、培训; 3、为各地区姓氏外迁人员寻根归族、开展姓氏之间研讨交流; 4、介绍和引进相关专业人员、专家、教授及其相关课题项目。 5、管理中华陈胡联谊会网站(中华陈氏网、中华胡氏联谊网、中华陈氏宗亲网等有关网站)。 2、研究陈胡文化和历史源流,编纂陈胡源流史; 3、积极开展史谱研讨活动; 4、提倡数字化大宗谱的录入和修订工作。 2、组织发动企业和个体捐资、借支,选定产业项目; 3、按“经营来源”组织资金,解决本会费用开支; 4、管理产业,交流企商,发展企业和个体及本会产业经济。 2、团体会员:省、县、市、区团体会员代表。 3、凡交纳会费者享有发言权、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 5、自由开展文化学术和研讨,发表论文权; 6、向本会提出意见或者建议权; 7、入会和退会自由权; 8、在讨论总会决定时,可以保留不同意见权; 9、当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,向本会申请合法保护权。 2、遵纪守法,忠实勤勉、崇尚文明,礼貌待人,不结伙拉帮,不做违纪或违法之事; 3、服从本会决议,完成本会交托之任务; 4、反映或提供真实相关资料; 5、维护本会名誉,不传播没有根据的小道消息; 6、对于2、4、5条规定有所违反,一经发现,追究责任或直接取消会员资格。(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) 第四章 资金管理、使用原则 2、宗亲组织和个人资助的捐款; 3、企业和个体的资助捐赠; 4、陈胡文化研究会筹办企业公司划拨的资金;(详情见《中华陈胡后裔文化产业联合会》章程) 5、 2、安排参加各项活动、考察、交流、联络的经费; 3、本会召开会议的费用支出; 4、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报酬; 5、出版和发行刊物的费用支出; 2、本会资金管理 由财务部立帐卡核实登记; 3、年度报表从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。
《中华陈胡文化研究会》
团体章程(试行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:名称:中华陈胡文化研究会
第二条:性质:本会是湖北省炎黄文化研究会(谱牒文化分会)的团体会员。
第三条:陈胡文化研究会总部地址:湖北省孝感市长征一路69号5楼 (远洋宾馆)
第四条:宗旨:弘扬中华优秀文化,贯彻以人为本,广泛联系和团结海内外陈胡氏子孙,加强陈胡氏历史渊源的深入研究,挖掘和整理陈胡氏丰厚的文化资源,发展陈胡氏文化产业及同根共祖陈、胡、袁、李、等多姓氏间寻根问祖连接源流世系,提供正确的历史依据,振兴和传承有价值的文化资源平台,并筹备陈胡商会,振兴商会,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做贡献。
第五条: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、法规。
第二章:组织机构
第六条:本会隶属炎黄文化研究会(湖北省谱牒文化分会),与相关文化组织保持紧密的联系。
第七条:本会体制。常务理事会负责制,日常工作秘书处负责。
第八条: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。第一届三年,每二年召开一次,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全会。推选会长、副会长,按炎黄文化研究会(湖北省谱牒文化分会)要求确定或更换团体会员代表。
第九条:常务理事会(编纂委员会)。由执行主编和正副会长为常务理事,组成常务理事会。
1、确定召开理事会议
第十条:会长条件与其职责。
一、条件:能提高本会形象者;热心对陈胡等多姓文化研究者,或对本会有特殊奉献者;
二、会长职责。
1、组织部门开展正常工作;
第十一条:秘书处职责,日常工作机构。
1、负责日常事务处理;
财务部:设会计一名,出纳一名。
1、负责专款资金管理;
第十二条:监事会(暂时不设):
第十三条:对外联系部职责(属于研究会工作部门):
1、负责文化、宣传与各地文化联系和宗亲联系;
第十四条:编纂部职责(属编纂委员会工作部门):
1、运用各种先进方法,收集、整理、保管各种文史谱牒资料;
第十五条:产业部职责(属研究会工作部门):
1、组织经营、管理基金会;
第三章 会员守则
第十六条:会员条件及权利:
1、个人会员:大学文化、产业负责人、谱牒行家、副科级以上干部、热心从事研究源流文化者。
第十七条:会员义务:
1、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;不计名利,无私奉献;
第十八条:经费来源:
1、会员会费(包括确定个人会员、团体会员、副会长、会长会费标准);
第十九条:费用开支:
1、本会所需办公经费的支出;
第二十条:财务和资产:
1、会计和出纳设专职人员管理;
第二十一条:本会在银行专设一个帐户,专户专用,只供本会收支之用。
第二十二条:财务管理实行公开、透明、节约、支出合理的原则,每半年报告一次并且同时公布,财务执行情况的说明,并有相关会议审议。
第二十三条:本规定自湖北省炎黄文化研究会(谱牒文化分会)批准之日起执行。
第五章 附则
第二十四条:本章程由中华陈胡文化研究会通过,可以增删修改。
第二十五条: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中华陈胡文化研究会。
中华陈胡文化研究会(筹)
● 中华义门陈联谊总会回归庄分会(地址:湖北省浠水县汪岗镇陈庙河)●